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突然,塔什海看见前面人影一闪,他的眼尖看清是一匹青色的战马,他赶忙狠狠的提了一下自己的坐骑,追赶了上去。马上的敌骑身着一件羊皮袍子,头上带着一顶鹿皮帽,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显眼。塔什海的从骑是个刚满二十的年轻人,他猛踢了两下马腹,从马鞍上站起身来,张弓射了一箭,可惜那对手十分狡猾,猛地向马背上一伏,箭矢擦着他的脊背划过,落入雪地中。突然那骑士扭过身来,经验丰富的塔什海下意识的俯身趴在马脖子上,只听到一声刺耳的哨声,他便看到自己的从骑仰天便倒,塔什海眼角的余光清晰地看到,一支羽箭从从骑的口中贯入,从后颈穿出,就好像吞了一支箭一般。

塔什海赶忙回了一箭,却射高了,从敌人的头顶划过,敌人头也不回的打马便跑。塔什海这才反应过来敌人的箭应该是射完了,否则怎么会用联络用的鸣镝来射杀自己的从骑,赶忙打马追了上去。前面那骑在林中提不起速度来,塔什海越追越近,眼看已经不过是半箭之地,他这次喵的真切,对准敌人的后背射了一支重头箭,却不想敌人猛地低头,箭矢正好射中敌人坐骑的脖子,战马一声嘶鸣,便摔倒在地,马上的骑士手中还提着缰绳,便随着战马栽倒在雪地里。

塔什海勒住战马,从马背上跳了下来,一手提弓,一手取出腰间的短刀走到地上那敌人旁,只见那人被自己的战马压在地上,口中吐出红色的血沫来,正痛苦的看着塔什海,目光中流露出哀求的表情。塔什海冷笑了一声,一刀割断了敌人的喉咙,取下首级,将其发辫系在自己的马尾上。

再说哈撒儿一路尾随着那两骑,一直将其逼到一片陡坡前,马无法上坡,月光如洗,照得雪地一片白亮,那两人无法逃脱,只得弃马步行上坡,哈撒儿让几个部下牵走那两匹战马,自己带着十余个部下举着皮盾步行追击,不一会儿便追了上来,那两人拼死抵抗,但不会会儿便力尽被擒拿,哈撒儿将那戴着雕翎皮帽的贵人用皮索捆了带回去,又砍下另外那人的首级,方才回去。

哈撒儿放出火箭时,杜国英已经树好了帐篷,正和十几个军官披着呢绒军毯,围坐在火堆旁烤火。一看到火箭信号,他立即从地上跳了起来,对众人喝道:“一定是哈撒儿遇到敌军了,来人,把那个俄罗斯人给我找来!”

原来刘成考虑到麾下那些雇佣兵语言不通,习性不同,如果贸然投入决战之中,只怕不但不能发挥战力,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,冲乱己方的阵型。所以他便将这些雇佣军按照其民族,分成若干个小队,然后分别掺入各军之中,这样一来在行军的过程中,自然就会逐渐熟悉,发现其长处短处,投入使用。归属在杜国英麾下的便是那队斯特罗加诺夫家族用来抵账的哥萨克,刘成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有两个:1、相比起主要来自中亚各地的乌兹别克人、阿富汗人、蒙兀尔人、锡克人、波斯人,来自纬度更高地区的哥萨克更适宜现在的寒冷气候;2、为了行动便捷,杜国英麾下的前锋几乎全部是由蒙古骑兵组成,不要说火炮,就连火绳枪都很少,利于进击而不利于固守。而这些哥萨克都善于使用火绳枪,可以起到与蒙古骑兵互补长短的作用。由于语言和习性不同的缘故,杜国英将这些哥萨克放在后队,此时听到斥候遇敌了,便想起他们来了。

指挥这些哥萨克的是个卡尔梅克人与俄罗斯人的混血儿,名叫佩德罗夫,原来是俄罗斯商队的卫队头领,他会说一口流利的蒙古语与俄罗斯语,还会说几句汉语。而杜国英的蒙古话已经十分流利了,他熟练的向佩德罗夫下令道:“前队遭遇到敌人了,你马上带领哥萨克前往支援哈撒儿,假如敌人数量很多,就接应他退回来!”

“是,将军大人!”佩德罗夫应了一声,飞快的跑了出去,不一会儿便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向哈撒儿的方向疾驰而去。杜国英对剩下的将领下令道:“传令下去,各队收拾胡禄砍刀长矛,将不必要的衣帽水袋辎重都从马上卸下来,跟随那队哥萨克而进,听我号令行事!”

“是!“

待到杜国英领军赶到战场的时候,战斗已经基本结束了,雪地里到处是被战马践踏过留下的痕迹,得意洋洋的斥候们从战马上跳下来,不少人的马尾上拴着敌人的首级,有的人身边还拉着俘获的战马。俘虏们被用牛筋捆住双手,用绳子串连起来,跌跌撞撞的跟在骑士的后面,不时还要吃上一鞭子。杜国英看了看四周,向一个骑士问道:“哈撒儿呢?他跑哪儿去了?”

“头领他追击敌军去了!”骑士答道:“他的安答被敌人射死了,他发誓一定要亲手为安答报仇雪恨!”

“混账!”杜国英顿时大怒:“他以为自己是在草原上抓马贼吗?丢下兵马去为自己的安答报仇?你马上带几个人把他给我找回来!”

“是,将军!”那骑士应了一声,正准备出发,却传来一阵欢呼声,原来是哈撒儿回来了,只见他拿着一根长矛,矛尖挑着一定雕翎皮帽,一个双手被牛筋捆住的汉子被一根皮索拴在马尾巴上,已经面无人色,马鞍上拴着一颗首级。

“哈撒儿,你过来!”杜国英喝道。

“将军,您来了!”哈撒儿赶忙打马过来,笑道:“大人,您看我把巴林部的台吉塞布腾给您抓来了,这是他的雕翎帽!”

“你这个混蛋!”杜国英狠狠的抽了哈撒儿一鞭子:“我让你指挥斥候,而你却自己冲在最前面冲杀,假如你中箭死了,谁来指挥斥候,谁来把敌人的消息送到我这儿,如果下次在这样,我就砍掉你的脑袋!”

哈撒儿摸了摸脑袋,苦笑道:“临阵一时兴起就杀过去了,没有想这么多!”

杜国英狠狠瞪了对方一眼,跳下马来,走到那个俘虏面前,只见其双手被牛筋捆的紧紧的,脚上只剩下一只鞋子,脸上有四五道伤痕,显然哈撒儿方才给了他不少苦头吃。杜国英冷哼了一声,问道:“你就是巴林部的台吉?说吧,你们的部众在哪儿?距离这里有多远?有多少人马?”

那俘虏扭过头去,脸上满是倔强的神色,哈撒儿见状大怒,举起皮鞭便要抽打,杜国英伸手拦住,冷笑道:“我劝你还是说实话,可以少吃点苦头。被俘的也不只你一个,你不说别人也会说,而且这么多人马经过,就算下了雪,也会留下痕迹,我们省些力气,你也少吃点皮肉之苦!”

那俘虏转过脸来,脸上满是激愤之色:“你要问旁人,就去问,反正我绝不会说。你们莫要得意,博格达汗的大军就要到了,你们个个都要死!”

“博格达汗?”杜国英笑道:“你是说东虏吧?好,我家大人就怕他不来,来人,把这厮给我押下去!”

“是!”亲兵应了一声,将俘虏押了下去,杜国英对哈撒儿道:“你把俘虏都交给旁人,然后按照首级俘获论功行赏,换新马往东边加紧探查,如果这厮说的是真话,那可大意不得!”

“是,大人!”哈撒儿应了一声,便去招呼部下了。杜国英看了看东面那正在漫漫落下的雪花,叹了口气道:“看来这雪一停,便是一场大战了!”

刘成中军大营。

“大汗到!”随着仆固成高亢的嗓音,帐内的将领、贵酋纷纷起身肃立。只见从屏风后面走出一个身披金甲的汉子,怀中抱着一个衣着华丽的男孩,正是刘成与阿布奈,刘成小心翼翼的将阿布奈放在宝座上,自己盘膝坐在一旁,沉声道:“列位都坐下吧!”

“多谢大汗!多谢济农!”众将佐贵酋在两厢坐下,刘成的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,沉声道:“昨天夜里前锋遭遇左翼叛贼的断后,斩杀百余骑,生俘三十余人,巴林部的塞布腾台吉也在其中。据俘虏口供,左翼诸部距离我们也就不到百里,快马一日可至!”

帐篷里立即爆发出一阵欢喜的叹息声,每个人的脸上都现出狂喜。胜利是无可置疑的——刘成有三万多军队,坚甲利兵,有各种火器,左翼各部可能有五六万男丁,但无论从装备、士兵的素质、都无法与己方相比,更要紧的是敌人还无法逃脱——同行的有大量的妇孺老弱和牲口,眼看一直以来的辛劳就要得到回报,这让他们如何不狂喜呢?

“多余的话我就不多说了!”刘成站起身来,手中举着一只牛角酒杯:“愿诸位此战多立功勋,武运绵长!”

“武运绵长!”数十只镶嵌着金、银和各种宝石的角杯在灯光下交映生辉,每一个人都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,刘成杯子里的马奶酒里掺了蜂蜜、葡萄酒和肉桂粉,入口十分甘甜顺口,但又极为浓烈。随着酒汁流入喉管,他只觉得无数热辣而弯曲的手指在他的胸腹之间蜿蜒,脑袋一阵眩晕。

“大人!”一旁的切桑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在刘成耳边低语道:“您确认这么做好吗?把东虏出兵的消息瞒着这么多人?”

“无妨!”刘成低声道:“至少我没有瞒着您!我的军队成分太复杂,还是不要让他们知道强敌将至得好!”

“那他们早晚总是要知道的!”

“那我至少能让他们该知道的时候知道!”刘成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,这时仆人们将菜送上来了,以军中宴席的标准来看,菜肴十分丰富了:烤牛肉、羊肉、切成片的黄羊脍炙、杂碎馅饼、填满干菜和蘑菇的烤野鸭、用大白菜、萝卜、干蘑菇和动物内脏做成的乱炖,血肠、还有大量各种乳酪,饮料是大量的牛奶、羊奶、马奶和骆驼奶。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酒的数量很少,毕竟这是战争时期。甚至在帐篷口还有十几个拿着胡笳、马头琴和冬不拉的乐师弹奏着欢快的乐曲。人们大口吃喝,高声交谈,争论着谁在未来的战斗中会赢得头功,对于即将到来的胜利,每个人都确信无疑。

相比起其他人,刘成吃的很少,他只是吃了几块馅饼,喝了两口马奶酒,便起身将阿布奈抱了起来,在护卫的簇拥下走出帐外,大多数人都以为他是送年幼的大汗去休息,毕竟阿布奈还太小,很可能不太适应这么喧哗的场所,而刘成本人很快就会回来。

作为济农岳父派来的援军首领,额尔吉的座位很靠前,虽然无论是察哈尔人还是土默特人,黄金家族的骄傲后裔都并不喜欢卫拉特人(准格尔部属于卫拉特人的一支),但额尔吉不久前的那次胜利具有最强的说服力,四周的人用一种带着嫉羡的目光看着他。对于周围的目光额尔吉并不在意,在他的心中骄傲的想:“不管你们是否情愿,都要向我们准格尔人的美丽女儿屈膝跪拜!”

“将军!”一个声音从额尔吉的背后传来,他回过头看到一个年轻喇嘛,用低沉的声音说:“济农要见您,请您跟我来!”

额尔吉点了点头,跟着这喇嘛出了帐篷,向西走了十几步,走进一个外表十分普通的帐篷里,看见刘成已经换了一身寻常衣物,正坐在一副地图前,切桑与几名亲信坐在两旁。刘成看到额尔吉进来,指了指眼前的位置:“坐下说话!”

额尔吉赶忙坐下,刘成指着地图道:“将军,方才在大帐中我有一件事情没有告诉所有人,东虏也出兵了,而且距离左翼各部也不远了,我们应该要和他们打一仗!”(未完待续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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