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欣欣便成了除我寝室的人以外,第一个与我有了共同话题的人。
在“农垦监狱”里,她也成了第一个与我聊天的异性。
越是看起来乖巧的女生,越是难以抗拒“痞子”的吸引。
这似乎已成了“青春”里的定论。
特别是当我带着“痞子”的光环,闯入她的世界后,又展现出了一副“痞子”身上不该存在的“文人”风采时,更是引起了她的极大兴趣。
受难于感情生活的苦闷,去了宝泉岭的我,思如泉涌。
每天上课,不是在睡觉,就是在写“作文”。
某次被我那个好奇的同桌,翻看到我所写的内容后,立时“惊为天人”。
宝泉岭高级中学速来施行“军事化管理”,封闭的很。
有我这么一抹自带话题的“新鲜空气”闯入后,本就引起了一阵不小的骚动。
经常有各个年级的女生们,结伴去到我所在的班级前、后门,对我伏门“眺望”。
我的长相,虽不敢称貌比潘安。但棱角分明,绝对不丑。
加上“它山之石可以攻玉”的优势,再套上当时非常流行的“忧郁”气质后,很快便被这些闻风而动的女同胞们,以讹传讹地传成了“男神”。
一中很有名,一个在很有名的一中都能很有名的“男神”,又多了一个“才子”的身份之后,很容易就成了宝泉岭高级中学里的新晋“顶流”。
我第一次主动提笔写字,便是为了“沟通”。
也即是我一切创作的初心,都是给人看的。
换句话说,有生以来被我着墨最多的“体裁”,便是“信件”。
当然,也可以说是“情书”。
所以当那位好奇的同桌,将我的“才子”内涵传与人知后,又应身边“闺蜜”之邀,问我是否可以将这些手稿拿出来供她们分享传阅之时,我答应得相当痛快。
从小起,我便喜欢用文字去左右别人的情绪。
可惜,虽然大家都很喜欢我笔下的“故事”,却大多都看不懂我撩菜的字迹。
为此,当文章被传阅至一定的范围后,我的“粉丝量”却突然出现了骤降的趋势。
虽然着急,但碍于沉稳忧郁的人设,我又不好意思亲自下场维护。
正无奈于此时,欣欣适时地走向了历史的舞台。
起因,是一场半真半假的“赌局”。
所赌的内容,是她常穿的那对儿“套袖”上面所绣花朵的总数,到底是“单数”,还是“双数”。
这就是青春,无聊且认真。
赌注,是输者要答应赢者一个并不会伤害自己的条件。
在这个俗套的情节里,我赢的并不侥幸。
我虽善于“文字”,但最感兴趣的,其实是“数字”。
倒不是说我掌握了多少精妙高深的数学原理。确切地说,是我特别喜欢“数数”。
凡是能数出数量的东西,我便一定要去偷偷的“数”上一番才好。
或许是童年里的安全感缺失,才让我无意中染上了如此怪癖。
习惯了把掌握“数量”,当成是一种另类的“拥有”。
那对儿“套袖”上的花朵数量,在成为“赌局”之前,自然早被我了然于胸。
“可怜”的欣欣,就这样掉进了我所精心设计的陷阱。
我撕下一页稿纸,递给了她,于众目睽睽之下要求道:“你现在要做的,就是愿赌服输。而我的要求很简单,你只需要在这张稿纸的右下角,签上你的名字即可。”
在这之前,她除了是第一个与我聊天的女生外,并未再有什么其他的特殊身份。
只是在短暂地相处中,她确实给了我一种别人不曾给过的奇妙感觉。
与她说话时,我总喜欢去看她的眼睛。
听我说话时,她的眼睛也绝不会从我的身上离开。
她的身上,总会散发着一种与其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。
不知为何,每当感受到她身上所散发的“成熟”时,我便会有一种“心疼”的感觉。
几乎是相识的瞬间,我便在不知不觉中,对她展示出了最真实的自己。
这种无需伪装的相处,很舒服。
最难能可贵的是,当我做最真实的自己时,仍然可以在她看向我的眼中,读到“欣赏”。
但面对我的奇怪要求时,她却少有地表现出了为难。
那是一个晚自习,坐在我前排的她,侧着身子,皱眉思量了一小会儿后,试着拒绝道:“那‘名字’是可以随便乱签的东西吗?万一你要写上我欠你多少多少钱,不就成了欠条了?”
“不会的。”我笑了笑,对她“普法”道:“这么多同学看着呢,我要真那么做了,就成了诈骗了。”
她顿了顿,仍旧犹豫道:“非得签名吗?能不能先告诉我你要干啥我再签?”
我果断摇头回绝道:“不能!”
又笑着将空白稿纸朝着她凑了凑,柔声“哄骗”道:“放心吧,咱俩不是事先都已经说好了吗?我是不会让你做伤害自己的事情的!即便你签名后,才发现了‘伤害’的话,也是随时都可以反悔的!”
当“看热闹不怕事儿大”的旁人又“推波助澜”了几句后,欣欣抿了抿嘴,接过“稿纸”,提起笔来,刷刷刷地几下子,便留下了自己的“印信”。
紧接着,我便迫不及待地在这张稿纸上,开启了人生第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的“卖身契”创作。
“本协议是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基础上,由甲方迹天涯与乙方欣欣自愿签署。
即日起,甲方将成为乙方的终身雇主。
本协议对雇佣者与被雇佣者的权利与义务,做出如下规定:
1.甲方在不对乙方的身体及心理造成伤害的前提下,可对乙方的一切行为,享有绝对的支配权与决定权。
2.在甲方保障乙方生命财产不受任何威胁的基础上,乙方对甲方所提出的一切要求,必须视为命令。只有服从的义务,没有拒绝的权利。
3.协议生效期内,甲方必须时刻履行关心、爱护乙方的义务。要随时为了保护乙方的利益,挺身而出。
4.乙方必须时刻保证尊重甲方,坚决服从甲方的领导。虽保有建议的权利,但在不违反第1点的基础上,必须始终按照第2点的要求,始终遵照甲方的决定办事。
5.协议生效期内,乙方不得向甲方询问酬劳问题。甲方有权视乙方的表现决定乙方的酬劳最终有无。
6.秉承人道主义精神,念于此协议内容对乙方的压迫性,甲方必须保证有自己一口饭吃,就得有乙方一口饭吃。即便是甲方自己吃不饱饭,也得保证乙方食可果腹。若有违反,本协议自动废止。
7.协议从双方签字起开始生效。有效期,一辈子。
8.甲乙双方均没有单方面终止协议的权利。具体事宜,可协商解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