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是能省下一半的房租,这个农场也就没必要开下去了。
但现在也没有别的好主意了,只能先回去再想别的办法了。
萧凌藏在心底,回家后也没有告诉父母,也没有告诉弟弟。
若是被他们知晓,不但帮不了他们,还会让他们担心。
短时间内无法处理,萧凌只好先放一放。
他打算去山里打点野味,赚点外快。
若是真的没有办法,那就再去别的村落打听一下。
第二天一早,萧凌又去了一趟胡间峰,跟他二弟一起训练狩猎。
萧顺进山狩猎的频率越来越高,也渐渐有了一些本事。
虽然不一定能猎杀到什么大的生物,但抓几只兔子、老鼠什么的,那就足够了。
即便是这样,萧凌也不答应将这杆枪送给萧顺。
萧顺现在还是个新手,甚至还没有学会更复杂的捕兽夹,这么早就开始使用热武器,很容易就会形成一种依赖性。
而且,抓个山鸡兔子都要用到猎枪,我觉得我应该换个职业了!
要知道,这可不是免费的,在供销社里,一包就要十元。
“你看你二弟设下的这个局如何?”
经过数百遍的演练,萧顺总算是将这个圈套设好了。
他抹了一把汗,一脸的自豪。
萧凌回头望去,点点头,算是认同。
“很好,和以前相比,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,不过到底有没有用,还需要试验一下,就知道能不能成功了。”
没多大会,一道凄厉的惨叫从陷阱里传了出来。
萧顺从灌木丛里窜了出来,一把抓住一只兔子,将它提了起来,提在手里。
“我这段时间也不是白跟的吗?一头肥硕的兔子,少说也得有十几公斤吧。”
萧凌看到这一幕,眼中也是忍不住露出了一抹喜色。
不得不说,二哥这段时间确实变了很多。
他不但去了虎间山,还和他的朋友们断绝了联系。
“二弟,我们先去吃饭,等你学会了狩猎的技巧,这把枪就是你的了,到时候你就可以一个人进山狩猎了。”
萧凌这话倒也不是虚言,他从何连建那里夺来的那把手枪,现在还放在他的屋子里蒙着一层灰尘,早晚都是萧顺的。
但前提是,萧凌要教他怎么当一个好猎手。
要知道,这虎间山之中,危险重重,人类与熊,都是常有的事情。
一个不小心,就会死无葬身之地。
最终,经过一段时间的忙碌,萧凌和他的手下已经抓到了不少的小动物。
虽然抓到的都是些山鸡、兔子什么的,但是萧顺却觉得很有成就感。
这要是带到农村的供销社,肯定能值不少钱。
以这样的速度,最多一星期,他就能把成本赚回来!
时间一晃就到了第二日,这一日萧凌并未进山狩猎。
他招呼着自己的两个哥哥,到村子里的老木匠家拿蜂巢。
不得不说,这位老木工在这行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了,在这一行上,他的手艺是无可挑剔的。
这五座蜂巢,看起来就像是现代的机器。
萧凌很干脆地把钱给了她,又加了五元,算是对她的谢礼。
两天五个蜂巢,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肯定是在加班。
萧凌回家之后,立刻就跑到了仓库之中,召唤出了蜂后。
“蜜蜂,这些蜂巢以后就是你的新家园了,你要好好管理它们,让它们在最短时间内建造蜂巢,为它们提供更多的蜂蜜。”
萧凌自然是用意念跟小蜂说的。
在萧峰等人的眼中,北风就像是在做一件简单的事情。
这些平时脾气很凶的蜂群,此时都乖乖地回到蜂巢中。
“你究竟是如何办到的?你能驯服紫貂、金雕,我已经很欣赏了,还能驯服蜜蜂?”
这一幕让一旁的萧峰与萧顺都是一愣,对自家三哥更是敬佩不已。
萧凌闻言,却又是淡淡一笑。
“虽然只是普通的野兽,但也具备了一定的智慧,如果训练得当,就能做到最基本的事情。”
现在的蜂巢还不够用,最多也就是两个蜂巢。
聂言估计,要把这五个蜂巢都占满,还得等上一段时间。
所以,这份责任,就交给了小蜂。
“三只,你确定它们不会咬人?上次你二弟被刺了一刀,我到现在还心有余悸。”
看着整齐排列在庭院中的蜂巢,李婉娘不禁感到了一丝不安。
萧凌闻言,脸上露出一丝笑容,让娘放下一颗悬着的心。
“娘,您别担心,以后那些蜜蜂不会再来了,您只要每天早上和晚上把蜂巢打扫干净,晚上回来就可以了。”
李婉娘试着把蜂巢拆开,看到里面的蜜蜂时,眼睛都花了。
然而,就像萧凌说的那样,现在所有的蜜蜂都在忙碌着修建新的蜂巢。
哪怕她走到了如此之远的地方,也没有任何一头狼蜂发动进攻。
“没想到,养蜜蜂的难度,竟然这么大。哪里比得上种田,不仅要浇花,还得管好天气。”
“他们甚至不需要喂食,自己就能自己找吃的!”
李婉娘叹了口气,对蜜蜂有了十足的把握。
中午吃完饭,萧凌就让二哥在中午休息了一天。
这段时间连续外出狩猎,他也是疲惫不堪。
所以她让他先在家里休息一下,然后就准备离开了。
与此同时,沙河村后山的玉米地里,一个中年男子正坐在那里等着。
小翠早已等候多时,等候情郎归来。
她在离开的时候,还特意打扮了一下,换了一身新的衣裳。
那个年代,在乡下,根本就没有什么妆容,只会用胭脂水粉。
像是化妆品,又或者是唇膏,都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小姐们用的。
小翠这样的农村女孩,能有一件整洁的衣裳,已经算是很好的运气了。
不过,即便是这样,也掩盖不了她那一张绝美的容颜。
小翠下意识地抿了抿嘴唇,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色。
她心中充满了对未来的期望和恐惧。
小翠并不讨厌萧凌,因为她的心,已经落在了她的身上。
不然的话,她一个小姑娘,又岂会跑到玉米地里来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