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忆修改于3.6
一天傍晚,两人外出吃完饭归来。吴飞一屁股坐在电脑前,正酣畅淋漓地玩着游戏,不经意间回头,瞧见李俊又戴着耳机,摇头晃脑、反复哼唱着老鹰乐队的那首歌。不觉嘴角一勾,扯着嗓子冲他打趣道:“哟呵,又沉浸在这柔情似水的调调里啦,兄弟?要不哥们帮你约约田同学?你也好当着人家面,来一场专属演唱会,怎么样?”
“你小子再敢胡说八道,信不信哥让你这牛玉石俱焚!”李俊满脸羞恼,一把扯下耳机,作势要抄起桌上的玉雕牛,朝着吴飞砸过去。
正全神贯注玩游戏的吴飞,被他这突如其来的“威胁”吓得一哆嗦,手上的动作瞬间僵住。他忙不迭地丢下鼠标,奔过来双手合十,连连作揖,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:“哥,我错了,瞧我这张破嘴,您大人不记小人过,饶了我这遭吧!”这玉雕牛可是他小子的心肝宝贝,花了不少银子,平时都像供活佛似的,碰都不让人碰一下,要是真惹得李俊拿它砸自己,那可就坏了。
李俊见他这副狼狈又滑稽的样子,轻轻放下玉石牛,没好气地提醒道:“别打游戏了啊,眼看又快期中考试了,你也该翻翻书背背知识点了,别总想着考试的时候让哥给你传小纸条。”
吴飞一听这话,哪敢耽搁,麻溜地起身关掉游戏,脸上依旧挂着讨好的笑容,举着双手不停地赔不是。他比李俊小了几个月,每次只要做出这副可怜巴巴的模样,李俊保准会心软,这招百试百灵,久而久之,也就成了他应对李俊的“制胜法宝”。
见李俊没真生他的气,吴飞暗自松了口气,立刻脚底生风,屁颠屁颠地跑去冲了杯热咖啡,恭恭敬敬地端到李俊跟前。李俊也不客气,顺手接过,坦然享受这份“伺候”。同住一个屋檐下的日子久了,他俩之间似乎早已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默契:
你来我往,互相照顾,美其名曰“互惠互利,共同进步” 。
这处带院落的房子,是吴飞家里特意给他租下的。其实他们家就住在县城,离学校的距离也不算太远。可吴飞却铁了心要搬出来住,信誓旦旦地说要专心苦读、奋发图强。家里父母也没办法,就答应了他的要求。租的这地儿离学校确实近,每天步行十分钟就能到。中午,他们俩都在学校食堂随便对付一口,晚上则由李俊负责做饭。在经济方面,都是吴飞大包大揽一力承担,而李俊则主要帮他解决学习上的难题,二人分工明确,倒也配合默契。
吴飞的话:“李俊这家伙,纯纯一闷骚男!”就说上次在楼梯上画雷锋叔叔头像那次,田同学瞅见后夸了他几句,就这,直接把他给拿下了。回家之后,他就跟变了个人似的。长这么大,李俊还是头一回对一个女孩子动了心思,那感觉,就像是一直被锁得严严实实的情感大门,被田同学那小小的身影“砰”地一下撞开了。
被甜蜜和伤感双重夹击,往日里大大咧咧的阳光男孩,一下子变得有点自闭。闲暇时候,也不跟吴飞插科打诨了,没事儿就偷偷在本子上写那些肉麻兮兮的情诗。晚上做梦,也总是会梦到那天的场景,翻来覆去地想,人都肉眼可见地瘦了一圈。
没出两天,吴飞就发现了他的的秘密,不由笑得前仰后合,笑骂道:“我说哥诶,这两天你可把兄弟我给整懵了,还以为又哪句话惹你不开心了,合着你在这儿独自‘闷骚’呢!我真是服了你,喜欢就麻溜的去表白啊,别整得跟个陷入热恋的小男生似的!”
“你。。。”李俊的脸“唰”地一下红了,额头上的青筋像蚯蚓一样鼓了起来,双眼瞪得跟铜铃似的盯着吴飞,那模样活像要把他给吃了。李俊的话还没说完,吴飞就跟只受惊的兔子一样,“嗖”地一下跳了起来。他的眼睛转得比陀螺还快,立马就感觉到大事不妙,嘴角一咧,露出一个既抱歉又有点调皮的笑容,嘴里还嘟囔着:
“哥,我错啦,先闪啦!”然后他就像脚底抹了油似的,“咻”的一声冲出了门。他这速度,简直比风还快,桌上的纸张都被他带得飘了起来。一眨眼的功夫,吴飞就没影儿了,只留下李俊一个人在那儿,还保持着愤怒的姿势,一脸的懵。
在影院门口,李俊远远就瞧见了灵子的身影。他的心跳陡然加快,像敲起了急促的战鼓,一下一下,震得胸膛都微微发颤。他深吸一口气,努力克制着内心上下翻涌的情绪,抬起右手,装作一副轻松随意的样子,冲她招呼道:“嗨!”
灵子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近,她那如水般清澈的眼眸里满是关心,在李俊脸上打量了好一会儿,随后嘴角上扬,露出一抹甜美的笑容,说道:“你变化也太大了吧,差一点都没认出是你。”
被灵子这样直勾勾地盯着,李俊心里不禁有些发毛,仿佛有只小虫子在他心间不停地挠动。他不由自主地轻轻舔了舔那干燥得有些起皮的嘴唇,大脑如同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,疯狂地搜索着,试图找出一个合适的话题来打破这略显尴尬的氛围。
好在灵子的话语及时地解救了他,他如释重负般忙不迭地顺着说道:“哈,可能是最近和吴飞一起晨跑,出汗太多,再加上减肥的缘故吧。”
自从那次在楼梯下的不期而遇之后,没过多久,灵子就和李俊以及他的同学们变得熟稔起来。而这一切的背后,自然少不了吴飞那小子的“神助攻”。在吴飞的怂恿下,略有文采的李俊,时常会向校广播室投递一些诗文稿件。而担任校播音员之一的田灵子,每次收到这些稿件时都满心欢喜。当遇到人手不足的情况时,她还会主动邀请李俊前往广播室,充当临时的编稿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