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失去了心理优势,但此时房地产在蓬勃发展是毫无疑问的。这给做装修材料生意带来了机会。
不管是买来做婚房的,还是那些回迁户,房子拿到手后都是要装修的。
特别是回迁户,有的因为家里拆迁面积大,又拿房子又拿现金,是不缺钱装修的。
在方之仁刚回怀远,徐春芳还没辞职的空档期,有一天下午,余家诚独自在店里守了一会。
傍晚的时候,走进来一个和余家诚年龄差不多的男青年,和余家诚聊了一会,说他家回迁了11套房子。顿了顿,他又补充,他家就他一个儿子。
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姐姐妹妹,但他的言外之意就是,这11套房子都是他的。
真是同人不同命!
最后,这个男青年啥都没买,看来是单纯来炫富的。
……
补充两点,一是那时候回迁都是看你家的面积的,不是按人口。所以有很多人得知要拆迁了,会临时再盖一点房子。只要你跟负责拆迁的搞好关系,一般都能确权。
二是城市化刚开始,大部分人即使进城了,还是以前的农村思维,拆迁的房子和钱一般都给儿子,女儿往往也不去争。
比如徐春芳,就从没有想过去和她弟弟徐正友争老家房子的继承权。
……
虽然余家诚和徐春芳都是懂销售而且挺努力的,虽然房地产在蓬勃发展,装修材料有市场需求,但余家诚和徐春芳还是整整亏了12个月,第13个月才开始盈利。
亏损还是盈利,余家诚是这样算的:假设这个店三年以后要重新装修,那么就把一开始给何家国的2.3万元,加上店拿到手后的装修费,除以36个月,得出第一项月支出。
第二项月支出就是房租和物业费。
第三项月支出是徐春芳的月收入,按3000块钱算。
第四项月支出是水电费和网费等。
很巧,前面12个月的毛利润都没有超过这些月支出之和,第13个月超过了。
这是店里的收入,没把余家诚应该获得的一部分收入算上。
这是不够的,因为余家诚在开店半年之后,2010年10月份,也从公司离职了。
提出辞职的时候,老板和盛世嘉园销售经理一起,喊余家诚在盛世嘉园拐角的一个酒楼吃了一顿饭,意思是让余家诚考虑一下,并说可以从下个月开始在盛世嘉园给余家诚多发一份底薪。
余家诚考虑了一晚上,第二天发信息给老板,坚持辞职了。
虽然说有时候待遇应该主动争取,但提出辞职以后才多发的那一份工资,拿着多少有点尴尬,所以余家诚选择不拿。
如果豪情一点的说法,就是“我想要的东西,我一般亲手去拿!”
但余家诚此时是没有这个豪情的,因为2010年10月份他辞职的时候,连店里都没有实现盈利。
但余家诚辞职也是有点底气的,因为此时在一品尚都接了两家装修。